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国网福州供电公司2017年第12批第1次非招标项目闽清公司2018年车辆轮胎采购等2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应答人前来应标。就“闽清公司2018年车辆轮胎采购等2个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二、采购范围及应答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条件 |
1 |
闽清供电公司办公室 |
FZWZ2017GJT12801 |
闽清公司2018年车辆轮胎采购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工商公示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下载(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项目结算时必须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能够按时完成相关合格产品的供货。 |
1 |
永泰公司办公室 |
FZWZ2017GJT12401 |
永泰公司采购2018年度饮用水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工商公示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下载);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项目结算时必须提供3%增值税发票; (7)供应商具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能够按时完成相关合格产品的供货。 |
2.1.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谈判的应答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8日17:30前报名并购买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元,文件售后不退(仅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