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盘山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盘山县人民医院新县城院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医院新县城院区物业服务项目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6、招标范围:盘山县人民医院新县城院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交至招标人处。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2.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投标时供应商要把以下要件的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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