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双膜技术服务(招标编号:CSIEZB17040919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污水深度处理装置设计进水量2440m3/h(其中污水出水2300 m3/h、含盐蒸馏水140m3/h,采用两级膜浓缩+蒸发+精制工艺,优质再生水产水量2388m3/h,其作为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和除盐水补给水。关键设备为超滤、反渗透、高效反渗透以及蒸发器。需投加辅助药剂,防止膜元件、蒸发器结垢、污堵,影响正常生产运行。由于辅助药剂性能差异性大,投加量控制、水质监督、分析方面专业化强,为保证装置稳定运行,拟委托专业化公司开展双膜技术服务工作,以确保水质达标,满足生产需要。
2.2招标范围:
提供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双膜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配备现场技术服务人员4名,负责:
(1).指导超滤、反渗透膜化学清洗,分析双膜压差变化、趋势,有效指导生产;
(2).提供系统故障预警和参数调整建议;
(3).提供运行数据的监督、分析、控制的技术指导服务;
(4).提供加药设备的标定技术指导,药剂知识、使用安全保护知识等相关培训。
2).配备技术服务所需的药剂及相关仪器:
(1).根据工艺流程及技术服务范围,提供3年装置所需进口品牌药剂(亚硫酸氢钠、硫酸、液碱、次氯酸钠除外);
(2).现场设置分析化验实验室,配备便携式ORP表、余氯仪、PH计、SDI检测仪、硬度检测仪、电导笔各1套;
(3).提供水处理在线监测终端传输设备及软件1套(包括10套反渗透、4套高效反渗透),可实现PC端及手机客户端实时查询数据功能。
2.3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4质量要求
1).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1)一段反渗透回收率不低于70%、高效反渗透回收率不低于78%;
(2)反渗透脱盐率第一年不低于99%、第二、三年不低于97%;
(3)在预处理正常运行条件下,蒸发器或板换不得出现结垢、腐蚀、堵塞现象
(4)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外送优质再生水指标达到设计标准(详见第四章“工作范围及要求”2.1.1优质再生水水质规格)。
2).购买标书后,投标单位在招标方现场取进水水样进行分析化验,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分析化验报告。招标方全程跟踪取样过程并确认。如投标方不能出具分析化验报告及招标方出具的取样确认单,则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水处理药剂生产、销售、服务,或水处理技术服务其中之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代理商需提供进口膜用药剂厂家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4)提供进口品牌药剂生产厂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且营业执照经济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产水能力2000m3/h及以上双膜药剂技术服务1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1项。(药剂厂家须提供包括服务内容的技术协议或与包括服务条款的双膜系统所需药剂的供货合同,并提供使用单位服务证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司公章);
(2).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药剂厂家须提供具有产水能力2000m3/h的双膜药剂销售业绩1项及同品牌高温消泡剂、高温阻垢剂销售业绩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4名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水处理服务经验至少1年,且必须为药剂厂家现任正式员工(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业绩单位服务证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司公章;服务人员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如代理商投标:技术服务业绩、销售业绩应为代理商自身取得的业绩或其代理品牌厂家所取得的业绩;技术服务人员应为代理商或其代理品牌厂家现任正式员工。
6)纯进口药剂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代理的膜用药剂原产地证明、进口药剂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国内生产的进口药剂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膜用药剂复配所需单剂的产地证明,要求单剂采用进口品牌,并提供单剂的进口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进口药剂报关单),进口品牌单剂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进口品牌生产证明文件(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进口品牌自产证明原件);
7)提供由GE、海德能、东丽或陶氏膜厂家(其中之一)出具的与品牌药剂的匹配性或兼容性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8)提供品牌药剂在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的认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http://.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族自治区贺兰山中路266号,0951-518805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