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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热电新建热网首站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化热电新建热网首站EPC总承包已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热电新建热网首站 EPC 总承包已由大唐黑龙 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0LJSHRD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绥化热电新建热网首站 EPC 总承 包。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绥化热电 公司。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开工令为准。热 网首站建筑、结构(含基础)、暖通及首站暖封闭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完成, 旁路系统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投运,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首站系统全部投运。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系统新建热网首站,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项目供货(不含循环泵、高压电机、高压变频器)、项目施工、 项目调试、项目试验及培训、建设工程开竣工手续等项目全过程总承包。热网首 站按不低于 500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供热能力建设,首站建筑、结构、供热母管 按不低于 700 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建设(不含预留的泵、高压电机、换热器基 础),并具备旁路供热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热网工程相关的已竣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热网工程相关的新建 或改造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发 包人和承包人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 证明必须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或 提供相应的拟派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 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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