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2022年阜宁 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WKYC2021125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2022年阜宁 职工食堂服务项目,预算:13.98万元/年(含税)。
1.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阜宁 职工食堂就餐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合同续签条款:如合同到期时原供应商服务不错、价格不变、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可以续签一年。
(4)付款方式: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服务费按季付款。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98万元/年(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2021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投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含下属县公司)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
(9)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含下属县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10) 近三年内,被省邮政公司列入全省邮政范围内或含盐城邮政范围内合作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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