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机电理实一体化教学楼和食堂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2008】564号、株发改【2011】575号、株发改审【2017】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工贸技师学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机电理实一体化教学楼和食堂新建工程项目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云龙示范区职业教育科技园内。
2.3 规模:本次工程为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内部道路、内部道路景观工程,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城内的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内,共有 D、F、G、E 四条支路围绕着学院机电理实一体化教学楼和食堂两栋建筑,G 道路路幅14m,长 100m;D 道路路幅 10m,长 98m;F 道路路幅 8m,长 103m;E 道路路幅 12m,长 103m;四条支路共长 404m。景观部分包括广场、人行道铺装,植物绿化等。项目造价约408万元。
2.4 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4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 10 月 16 日~2018年 11 月 7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 网站(
总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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