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客户光缆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文号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标段 |
建设地点 |
1 |
2018年深圳大客户光缆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
中电信粤[2018]19号 |
2000 |
760000 |
无 |
深圳 |
2) 招标范围:2018年深圳大客户光缆项目监理服务;
3) 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2 监理服务期:由双方在设计会审或根据框架协议下订单时商定监理的具体时间。
1.3 标段划分情况: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备注:由于2015年4月29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文《关于停止受理通信建设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工建分综字[2015]5号)停止受理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含续证、变更等事项),若投标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4月29日之后到期的,视为符合本项资质要求。中标后,如相关单位恢复了上述资质认定工作,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续证,并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大客户光缆工程
的相关监理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2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所在每个具体项目/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区县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3个。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6年01月0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都应当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壹名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监理人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5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日至2018年2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