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 恩施卷烟厂动力能源管理系统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 恩施卷烟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 恩施卷烟厂动力能源管理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180064-182954
2.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规划制定动力能源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动力生产设备提供底层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上位计算机集中监控和管理系统,提供全厂能源计量系统;同时负责动力能管系统总体规划,提供统一的控制要求和标准的接口协议。投标人在不改变招标人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负责系统优化设计,负责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以及控制系统的集成;负责动力生产监控系统软件、数据分析软件以及数据库的开发;负责系统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和桥架、配管的敷设安装;负责设备和材料的包装、运输、装卸;负责系统的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部分。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厂,进厂后300天内交付。
2.5质保期:至少两年。
2.6采购预算:人民币 6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的业绩是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动力能源管控系统项目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未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服务问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弄虚做假隐瞒实情,否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9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1 日至2018年 10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5011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十二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