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20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55台华锐风电机组定检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55台华锐风电机组定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厂
2.2招标范围: 华能镇赉风电厂55台华锐风电机组定检,具体定检项目详见附件1:华锐风电机组年度风机定检项目要求。
2.3工期: 计划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承装、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个及以上2015年1月1日以后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20台(含)或3万千瓦(含)风电场以上1.5MW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或定检或技改的良好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5年以上风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项目经验,2个以上与招标规模类似容量风电机组定检或维护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日9时起2018年10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