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洛阳农林科学院农博园中心观景台项目(二次),项目采购人(业主)为洛阳农林科学院,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 受洛阳农林科学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农林科学院农博园中心观景台项目(二次) zzhn-2018-222-1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道路,砖砌挡墙,砖砌花池,混凝土台阶等,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
2.3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
2.4工期:40 天
2.5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2.6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一个包, 预算控制金额:252335.24元。
3、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