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18154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湟水北干二期工程三分干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结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为湟水北干渠的续建配套工程,工程任务是以城镇生活、农业灌溉为主,兼顾生态用水,为当期群众脱贫致富及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的Ⅱ等大(2)型水利工程,工程控制面积40万亩,其中农田灌溉面积36.8万亩,林地灌溉面积3.2万亩。项目区包括2条分干渠(一、三分干渠)、18条支渠(含一分干1条支渠、三分干5条支渠)、7条干斗、松多水库及田间配套工程。
三分干渠从北干总干渠末端引水,长41.8km,其中明暗渠0.26km,隧洞20座,长35.0km,倒虹吸1座,长3.6km,渡槽20座,长1.71km。
本标段(桩号0+000~8+238.32),总长8.238km,其中隧洞3座,渡槽2座,暗渠4座,倒虹吸1座。
2、招标范围:水泥
3、采购数量:12116吨,详见下表
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散装水泥 |
P.042.5 |
11816 |
中国水电十四局湟水北干二期三分干第1标段项目部经理部施工地点或现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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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水泥 |
P.042.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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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116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结束(工程结束2020年5月)。
2、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十四局湟水北干二期三分干第1标段项目部经理部施工地点或现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供方保证销售的水泥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07及相关修订)的有关规定;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水泥中碱含量不大于0.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P.O42.5水泥)。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3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国家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如水利、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代理商要有自己的供货业绩)。
1.4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情况,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需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5财务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2、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电子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