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东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审批,具备招标条件(政府采购编号:东财购计【20181019】号;项目预算:人民币398万元)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548-184GJ1800037
招标项目名称:东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射频消融治疗仪 | 1台 | 脉冲射频模式,温度范围:30℃-45℃ | 本项目不接受分拆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序号设备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2 |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台 | 电源供应(伏特):100-240VAC,50-60Hz | |
3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台 | 功率:≧240VA | |
4 |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 1台 | 单脉冲最大输出能量:≤300mJ | |
5 | 骨密度检测仪 | 1台 | 精确度误差:<1% | |
6 | 电动颈椎多功能牵引床 | 1张 | 三维颈腰椎牵引治疗 | |
7 | 附属设备一批 | 1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试行)(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第2条的规定;
(2)、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或供货)能力;
(4)、所投同型号设备在国内必须具有最终用户,可以提供至少一种设备2017年以来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6)、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所有货物均为自行本地生产的);
(8)、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6-0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6-1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未提供以上完整资料的,购买申请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6-29 10: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