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条增加内容: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注明,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结算审计时,结算税率标准依据《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规定进行调整,并调整结算价款。
2、开标时间由2018年6月20日9:00顺延至2018年7月5日9: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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