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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四台机组主系统设备维护工程(二年)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5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四台机组主系统设备维护工程(二年)招标公告受华能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
  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四台机组主系统设备维护工程(二年)招标公告

 

 受华能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营口电厂2018~2020年一、二期四台机组主系统设备维护工程(二年)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华能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华能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兆瓦。一期工程于1986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8月8日正式开工兴建,安装2台原苏联进口的320兆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29日和1996年6月14日移交试生产。

二期工程于2004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核准,2005年4月30日开工,安装2台由哈尔滨三大动力厂生产的引进型6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3、4号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31日和2007年10月14日移交试生产。#3机组率先实现国内首台600兆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投产,使我国电力工业制造和装配技术跃上了新台阶。机组发电煤耗274.65克/千瓦时,创国内同类机组煤耗最低新纪录。二期工程先后荣获了两项技术获国家科学进步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项,2009年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评审为行优工程。

2.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人民币。

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华能营口电厂一期、二期四台机组设备两年维护周期维护检修工程,包括一、二期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工专业及化学部分等所辖设备及系统。(但不限于此)。

2.2.1 基本内容

2.2.1.1本标段范围所涉及到的消防、厂内、厂外采暖设施、通风系统(含天窗)维护、照明设施、梯子、栏杆、平台、伴热系统等部位的日常维护、修补、消缺工作及需要试验、检测的配合工作。

2.2.1.2设备、系统及相关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消缺(包括检修、停机消缺)、事故抢修等2.1.工作。

2.2.1.3设备的日常安全工文明生产工作。负责所有设备、管道的清扫,具体所有转动机械以对轮为中心到两侧设备端盖含端盖;风机轴承箱(轴承座);皮带罩(皮带传动装置);减速机;主油箱区域(以0米地面挡油墙含墙外侧至6米平台间垂直投影范围内);给水泵组、EH油箱、密封油箱、风机油站基础及设备管道最高点投影范围内;汽机化妆板内;电气配电间、开关场、氢站、变频间、柴油机室、电子间、电缆夹层、远动机房等设备区域。维护范围内的各种池、箱、罐的定期清理,使设备始终保持健康、洁净、文明、卫生等在优秀水平。

2.2.1.4机组运行期间发生挂起或延期缺陷、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隐患(因考虑机组运行安全无法在运行状态消除),负责利用停机时机无偿消除或治理。

2.2.1.5维护单位负责电厂A、B、C级检修期间的监理与旁站工作,负责检修过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要求每个专业至少安排4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检修全过程管理,包括安全监督、质量过程控制、质量三级验收、进度工期管控、材料备件的管理等。

2.2.1.6定期参加部门各专业的培训与讲课,维护单位每月一人次对我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讲课。

2.2.1.7 维护单位负责日常临时变更的设备或系统改动的项目,工日在100 个工日以下的,安排人员进行施工完成。工日执行中电联2015-08-01 实施300兆瓦、600兆瓦《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2015】115 号标准。

2.2.1.8 维护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厂内设备系统的需求,增加的系统设备,自动纳入常年维护范围内,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2.1.9 华能营口电厂自己维护的设备时如需要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配合,维护单位提供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配合不另行增加费用。

2.2.1.10 维护单位满足该项目维护所需各种工器具要求,如重物搬运、高压试验设备、电气特性试验设备、仪表校验仪器等。

注:此项工程不包含上述所有设备管道系统保温拆安、防腐,包含地埋管线维护(土石方挖、填除外)。

2.2.2范围界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但不限于此):

2.2.2.1汽机专业

1、2号汽轮机组系统设备:

汽轮机组系统设备、海水冲洗系统设备、厂内热网加热器系统设备、一期外网供热系统设备、一期化学水系统设备、一期化学油处理设备及系统、空压机所辖区域(不含空压机本体及后处理装置本体)所有设备、化学厂房外氢站系统设备、栈桥上(水、汽、油、氢)系统管道、75公斤制氯装置及加药系统管道、主厂房内氨间内全部设备,包括机组加氨、加联氨泵及管道阀门系统、水源地设备系统。2、3号机机厂房之间管道设备。

3、4号机汽轮机系统设备:

汽轮机系统设备、柴油机、消防泵系统设备、二期外网供热系统设备、90公斤制氯间所辖设备及系统、二期化学系统设备、氨区所管辖设备及系统。

2.2.2.2锅炉专业

锅炉专业主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锅炉汽水系统、锅炉烟风系统(含等离子风机、火检风机、稀释风机等)、疏放水系统及空气系统、锅炉点火系统、燃油及蒸汽系统、烟气脱硝系统、锅炉厂用蒸汽系统、厂内热网系统、一期煤气系统及范围内梯子、平台、栏杆、通风(含天窗)、采暖、服务水、消防水、生活水、工业水、闭冷水及栈桥等设备。

2.2.2.3电气专业:一期高压电机85台,其中:1000千瓦以上的16台,500-1000千瓦 的14台,500千瓦以下的 55台;低压电机约1000台:其中:50千瓦以上的60台,30-50  140台, 30以下的约 800台。6千伏干式变35台、 6千伏成套设备180套,开关180台,400伏母线段 35段,动力盘76个;就地控制盘 80面;闸门盘约400面;电动门约600个。

2.2.3 第一年度设备划分界限

2.2.3.1汽机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除招标人负责以下系统1、2号机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设备;1、2号机发电机的定子水系统设备; 1、2号机发电机的氢气系统及设备;1、2、3、4号机组主汽轮机本体; 1、2号机给水泵汽轮机本体; 1、2号机给水泵及附属连接部套件;1、2、3、4号机组EH油系统;1、2号机低加疏水泵、低位疏水泵、低位水箱、收集水箱;3、4号机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设备; 3、4号机发电机的定子水系统设备;3、4号机发电机的氢气系统及设备以外,其余系统设备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2.3.2锅炉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蒸汽吹灰系统与主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以蒸汽吹灰器供汽母管第一道手动门为界,该阀门(含手动门)之前的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与制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

以磨煤机出口一次风粉管道与锅炉燃烧器连接的法兰或焊口为界,该法兰或焊口(不含此法兰或焊口)之后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以冷、热一次风截门前的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含此焊口)之前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电除尘系统划分界限:

电除尘本体出入口喇叭口烟道与引风机入口、空预器出口烟道连接第一道焊口为界限,此界线焊口(含此焊口)至电除尘本体区域范围内相关系统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除此之外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一期煤气系统划分界限:掺烧高炉煤气系统与厂区围墙外1米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一、二期引、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划分界限:以风机进出口挡板门为界,进出口挡板门(含此挡板门)之间的风机本体部分(不含油站及暖风器)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暖风器管道阀门与暖风器本体界限划分:暖风器本体根部与供汽、疏水管道连接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及供汽、疏水管道及阀门在本工程范围内。

除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四管受热面抢修之外的锅炉本体所有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主、再热蒸汽系统与主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以锅炉大罩紧身密封和机炉分割墙为界,锅炉大罩紧身密封至机炉分割墙范围内锅炉主、再热蒸汽系统管道、阀门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减温水系统、启动排放系统相关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制粉系统范围内走梯、平台、楼梯、护栏、照明、消防水、采暖等设施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炉底灰渣系统设备界限划分: 2号炉以锅炉炉膛冷灰斗为界,炉膛冷灰斗(含冷灰斗)之后所属系统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1号炉干渣系统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非金属膨胀节(含非金属膨胀节)以下所属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3、4号炉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机械密封(含机械密封)以下所属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炉底灰渣补水系统界限划分:以最后一道补水门为界。补水门前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本标段与一期输灰系统界限划分:SCR及省煤器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本标段与二期输灰系统界限划分:SCR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省煤器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2.2.3.3 电气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一期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远动装置、励磁调节器装置及上述设备的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远动装置、励磁调节器装置及上述设备的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主厂房内主机设备除外)由投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500千伏设备、主变、厂高变、脱硫变、励磁变一、二次电气设备由招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设备(主厂房内主机设备除外)以机组6千伏开关柜、400伏开关柜为分界点。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一、二期关口电量及厂用6千伏、400伏负荷电能量采集系统、附属终端设备及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一、二期厂用直流系统直流段母线、开关及熔断器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一、二期生产系统电气照明回路及灯具,生产系统通风、暖风器、电伴热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电缆设施,检修、照明电源、通讯等由投标人负责。

2.2.3.4热工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一期机组及热网系统、低低温省煤器系统、公用系统、脱硝系统(含氨区)、循环水泵房、消防水、化学制水系统(含氢站):除DCS、PLC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包括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维护(CPU控制器、电源组件、网络交换机、通讯电缆)、软件维护(控制逻辑维护、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备份、历史数据备份、控制逻辑组态修改维护)以外热工设备归投标人维护。

二期脱硝系统(含氨区)、WGGH系统、消防水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化学制水系统、循环水泵房相关设备归投标人维护。

本标段范围内招标人与投标人负责的项目的界线划分,DCS、PLC控制系统,招标人负责到机柜模件端子排,机柜端子排以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就地PLC成套控制设备,招标人负责PLC控制器、电源、通讯模块等控制设备维护,机柜内其他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隔离模块、端子排等归投标人维护。

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热控设备的仪用和厂用压缩空气气源归投标人负责,包括所有压缩空气管路,气源阀门。

2.2.4 第二年度设备划分界限:

2.2.4.1汽机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除招标人负责以下系统1、2号机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设备;1、2号机发电机的定子水系统设备; 1、2号机发电机的氢气系统及设备;1、2、3、4号机组主汽轮机本体;1、2号机给水泵汽轮机本体;1、2号机给水泵及附属连接部套件;1、2、3、4号机组EH油系统;1、2号机低加疏水泵、低位疏水泵、低位水箱、收集水箱;3、4号机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设备; 3、4号机发电机的定子水系统设备;3、4号机发电机的氢气系统及设备;3、4号机给水泵汽轮机本体;3、4号机给水泵汽轮机润滑油系统;3、4号机电动给水泵油系统;3、4号机仪用压缩系统管道、及附属阀门;3、4号机低压加热器以外,其余系统设备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2.4.2锅炉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蒸汽吹灰系统与主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以蒸汽吹灰器供汽母管第一道手动门为界,该阀门(含手动门)之前的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与制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

以磨煤机出口一次风粉管道与锅炉燃烧器连接的法兰或焊口为界,该法兰或焊口(不含此法兰或焊口)之后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以冷、热一次风截门前的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含此焊口)之前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电除尘系统划分界限:

电除尘本体出入口喇叭口烟道与引风机入口、空预器出口烟道连接第一道焊口为界限,此界线焊口(含此焊口)至电除尘本体区域范围内相关系统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除此之外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一期煤气系统划分界限:掺烧高炉煤气系统与厂区围墙外1米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主炉系统设备与一、二期引、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划分界限:以风机进出口挡板门为界,进出口挡板门(含此挡板门)之间的风机本体部分(不含油站及暖风器)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暖风器管道阀门与暖风器本体界限划分:暖风器本体根部与供汽、疏水管道连接第一道焊口为界,该焊口及供汽、疏水管道及阀门在本工程范围内。

除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四管受热面抢修之外的锅炉本体所有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主、再热蒸汽系统与主炉系统设备划分界限:以锅炉大罩紧身密封和机炉分割墙为界,锅炉大罩紧身密封至机炉分割墙范围内锅炉主、再热蒸汽系统管道、阀门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二期锅炉减温水系统、启动排放系统相关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制粉系统范围内走梯、平台、楼梯、护栏、照明、消防水、采暖等设施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炉底灰渣系统设备界限划分:2号炉以锅炉炉膛冷灰斗为界,炉膛冷灰斗(含冷灰斗)之后所属系统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1号炉干渣系统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非金属膨胀节(含非金属膨胀节)以下所属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3、4号炉以锅炉炉膛底部水冷壁下方机械密封(含机械密封)以下所属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炉底灰渣补水系统界限划分:以最后一道补水门为界。补水门前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本标段与一期输灰系统界限划分:SCR及省煤器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本标段与二期输灰系统界限划分:SCR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省煤器灰斗下插板(不含下插板)以上所属系统设备在本工程范围内。

1、2、3、4号炉冷一、二次风道本体界限:从冷一、二次风道取风口(暖风器除外)至空预器一二次风进口挡板门(不含此挡板门)范围内,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1、2号炉顶出阀前锅炉排空气系统、取样系统、压力表管阀门及管道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3、4号炉疏水扩容器、疏水箱、汽水分离器设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水管线系统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1、2、3、4号炉10台空预器本体部分(不含转动部分)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2.1.4.3 电气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一期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远动装置、励磁调节器装置及上述设备的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远动装置、励磁调节器装置及上述设备的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主厂房内主机设备除外)由投标人负责。

一期系统220千伏设备、主变、厂高变一、二次电气设备由招标人负责。

一期主厂房内的干式变一、二次电气设备由招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500千伏设备、主变、厂高变、脱硫变、励磁变一、二次电气设备由招标人负责。

二期系统设备(主厂房内主机设备除外)以机组6千伏开关柜、400伏开关柜为分界点。电缆(含电缆)以外全部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分界开关柜控制电缆部分连接到系统的由投标人负责,连接到机组控制系统的由招标人负责。

一、二期关口电量及厂用6千伏、400伏负荷电能量采集系统、附属终端设备及二次回路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一、二期厂用直流系统直流段母线、开关及熔断器除外,其他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投标人负责。一、二期生产系统电气照明回路及灯具,生产系统通风、暖风器、电伴热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电缆设施,检修、照明电源、通讯等由投标人负责。

2.2.4.4热工专业设备划分界限

一期机组及热网系统、低低温省煤器系统、公用系统、脱硝系统(含氨区)、循环水泵房、消防水、化学制水系统(含氢站):除DCS、PLC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包括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维护(CPU控制器、电源组件、网络交换机、通讯电缆)、软件维护(控制逻辑维护、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备份、历史数据备份、控制逻辑组态修改维护), 开发区供热及港务局供热关口表维护,一期四管泄露监视控制柜以外热工设备归投标人维护。

二期脱硝系统(含氨区)、WGGH系统、消防水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化学制水系统、循环水泵房相关设备除二期化学精处理在线表计维护外归投标人维护。

本标段范围内招标人与投标人负责的项目的界线划分,DCS、PLC控制系统,招标人负责到机柜模件端子排,机柜端子排以外的所有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就地PLC成套控制设备,招标人负责PLC控制器、电源、通讯模块等控制设备维护,机柜内其他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隔离模块、端子排等归投标人维护。

热控控制及信号电缆绝缘检查、故障检查由投标人负责,如需要重新敷设电缆,线芯在8芯及以下、单芯线径在6平方毫米及以下、长度100米及以下归投标人。

热控设备的仪用和厂用压缩空气气源归投标人负责,包括所有压缩空气管路,气源阀门。

2.2.5其他未明界限以招标方指定为准。

工期:维护开始日期2018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健全的项目组织机构及安全保障与监督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或法人委托书齐全,营业执照应年检合格,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具有相关项目运行维护的资格证书(年检合格或在有效期内),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等,且安全许可范围满足承揽业务等级要求。

3

近五年至少有两家300兆瓦及以上等级和两家600兆瓦及以上等级火电厂同类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在业绩中注明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4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4月25日9:00起至2018年05月03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010-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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