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配电系统设备采购 已由 华中农业大学 以 教发函【2014】1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人为 华中农业大学 ,本项目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配电系统设备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的配电系统设备采购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清单包含的内容(含设备采购、高压柜变压器和低压柜的系统组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供给许可:
①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投标人提供的低压设备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高压设备具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检验报告。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正本中附原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2月 日至2017年12月 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物的配电设备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 月 0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