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项目概况
11.1.1 项目名称: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景观设计项目
1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开平市百合镇羊迳水库南侧,北与恩平市隔水库相望,西邻瓦瑶坑,东、南为林地。对外交通可通过村道与325国道相接,国道距离红线约50米。
11.1.3 设计范围:1、园区景观、绿化、湿地公园设计;2、垃圾焚烧发电厂外观优化设计(需包含主厂房、烟囱、办公楼、宿舍、焚烧厂配套建筑如污水站、综合泵房、循环水泵房、油库等建筑外观);3、设计需满足政府对湿地公园的功能需求;要求:设计需尽量保留部分地貌,建设具有侨乡文化特色的园林风貌与电厂外观。
11.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11.1.5 建设规模: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占地面积约500多亩,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规模3*300吨/日焚烧炉+1*15MW汽轮发电机组+1*9MW汽轮发电机组,所有土建工程和公用系统一次性建成,预留一条300吨/日焚烧炉+1*9MW汽轮发电机组。(单台焚烧处理量按额定130%机械负荷连续长期稳定运行,额定130%机械负荷下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设计,余热锅炉(6.5MPa,450℃)、高效汽轮发电机组(15MW)、主变、烟气净化系统、垃圾库系统等主、辅设备及系统满足焚烧炉额定130%机械负荷运行要求),并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中心(规模200吨/天、土建按400吨/天建设),75万吨垃圾与飞灰填埋场、人工湿地公园等。
11.1.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1.7 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90个日历日(设计工期不含审批时间)。
1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1.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或(2)或(3):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1.2.3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已竣工验收的湿地公园设计类业绩。
1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1.4.1 递交时间:2018年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4.2 递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