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采购劳务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采购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W-BSH2017030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30 分 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00 分 至 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