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物流中心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电气系统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2017-5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物流中心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电气系统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物流中心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电气系统检测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消防器材维保、检测和电力设施检测 2.3服务期:维保期限一年,检测15日历天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包次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范围且具备一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期内),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信网网站查询为准);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 2017年1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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