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受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由于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设备供应单位框架包7,原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09:00时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金牛宾馆小区一栋301室)进行了公开开标会议;在初步评审过程中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此项目包7作流标处理。现对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设备供应单位框架包7(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招标人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项目所在地。
2.2招标内容:2018年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需施工方购买的设备供应进行招标,入围单位可作为云南兴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单个项目设备供应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设备供应商。
2.3标包划分:
标包号 物资分类 名称 备注
包7 互感器、断路器 0.4KV互感器
10KV互感器
35KV互感器
0.4KV断路器
10KV断路器
35KV断路器
2.4服务期:1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需为合法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7 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3.8 申请单位需满足云南电网公司技术要求及验收条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