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通州区张家湾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州区张家湾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安保服务项目 2、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3、招标内容:包括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安保服务等内容。 4、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服务期:6日历天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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