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各矿热水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各矿热水锅炉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9618)已经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1 |
全预混模块式低氮燃气热水锅炉CQ-2800\2408000kCAL\0.1\95\70\0.238t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套 |
23 |
石槽村煤矿、灵信煤矿、枣泉煤矿、梅花井煤矿、矿机公司、任家庄煤矿 |
付款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一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
质保期:投入运行后2个采暖期。
支付形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方案要求和提供采购方案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且经营范围须包含设计、生产高效环保供热设备的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相当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相当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提供2014年至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采购订单不少于5份,所提供的业绩每份合同或采购订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清晰的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互相参股入股、法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交叉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等情况,不允许其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