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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ZDC-HJSBD2017-16
受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海能电力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海能电力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一、本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海能电力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内容:
七标段:水泥制品
十四标段:直流屏
十五标段:办公用品
十六标段:清洁用品
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商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相关证明);
4. 企业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
5.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2016年度开具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7. 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8.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必须为生产商投标(十五、十六标段可以为经销商),所投设备材料应为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且必须提供有效的试验检验报告;
10.提供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工业用品生产许可证(十五、十六标段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A4纸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分至18:00,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