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陂镇浦城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ZB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
1-1PE管安装(热熔连接)De400(1.0兆帕)等详见采购文件
浦城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罗先生 13509508878
309.1729万元1-1PE管安装(热熔连接)De400(1.0兆帕)等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方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9.17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18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