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采购项目为2017年葫芦岛联通生产用车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3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7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2.4交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车辆交付及验收。
2.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17年葫芦岛联通生产用车采购项目,为保证葫芦岛联通生产用车拟采购3辆,长城皮卡银色2.0T两驱风骏5(柴油)。
2.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3.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4其他要求:
3.4.1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以及公开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5.2公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2 月26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