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批文:《关于预下达2018年自控费用预算第一批业务计划的通知》(南供电财〔2017〕23号)
2、项目名称:2018年度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值守业务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8227
4、招标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招标范围:
序号 标的 预计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处/天)
1 2018年度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值守业务 121万元 0.048
(1)项目地点:南宁网区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6月30日(若在2018年6月30日前,公司授权我局继续实施该业务的采购工作,则将本项目的协议有效期限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3)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投标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项目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安全、巡视质量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具有自行办理所在地业务开展相关手续的能力并有书面承诺;
(8)熟悉该地区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业务开展各种因素的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点: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三、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月16日8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16日9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