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0899-CCDE-000454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川渝地区项目实施单位作业区域内钻井(试修)队生产、生活值班;生活水转运值班;下属单位生产值班;零星石油钻井设备及机具,零星“三超”物资,零星石粉、水泥、生产用水及各类零星管材等货物运输。各型车辆预计需82台(其中:轿货汽车(皮卡车)40台、5吨以下单、双排座普货车34台、5吨以上普货车4台、15吨大货车4台)。车辆需求为预估数量,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实施地点:川渝地区川西钻探公司所属各钻井、试修队现场及后辅单位作业区域 (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川庆服务招字2017-3-033的招标文件。
川渝地区项目实施单位作业区域内钻井(试修)队生产、生活值班;生活水转运值班;下属单位生产值班;零星石油钻井设备及机具,零星“三超”物资,零星石粉、水泥、生产用水及各类零星管材等货物运输。各型车辆预计需82台(其中:轿货汽车(皮卡车)40台、5吨以下单、双排座普货车34台、5吨以上普货车4台、15吨大货车4台)。车辆需求为预估数量,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载明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己方主要责任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