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红华〈招〉字[2017]22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液氮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液氮采购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5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到货。
2.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8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招标人仓库、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招标人仓库。
2.9标包划分:独立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3.1本次招标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函。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金、设备、管理能力、人员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4具有良好的业绩,2014年以来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同类产品业绩。
3.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分公司投标需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