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庆城综合服务处2018年长兴园一区、三区绿化养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西峰基地长兴园一区、三区面积13520.57㎡、行道树113棵绿化养护服务。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对在第一个合同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考核标准招标人制定。
2.4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公司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4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的绿化养护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附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3.5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9:00时至12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