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的委托,就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统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统制
2.采购编号:TRZBC2017-143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地图(含矢量化图)与遥感图层资料的采购,图层制作、资料收集,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前期现场调研、成果文件编制、专家评审后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等;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本项目采购预算:¥140.00万元;
6. 项目完成期限:根据采购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 服务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采购的相关事项,且具有完成保护规划编制的服务能力和经验;
2. 服务商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4.服务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五、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