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路线起自乐都区洪水镇下街村东,自起点开始项目沿既有G109走廊布线,其间穿洪水镇,过河西村、高家湾村、双一村、双二村、姜湾村、汤官营、土桥村及贾湾村,路线进入乐都城区后,按规划城市道路断面宽度标准进行布设,离开乐都城区段后继续沿既有G109布线,路线过荒滩村、深沟村、马连湾、刘家村到达大峡东口。设置大峡大桥跨过大峡山体后分幅下穿兰青铁路现状桥孔至高店镇,在高店镇湾子村南受青藏铁路分线影响,路线向南脱离旧路布设新线,新线长度3.4km。过湾子村后路线回归旧路至本项目终点东庄村,顺接已建成的古驿大道。路线全长46.643km。设置断链1处(K42+740=K42+701.028),长链:38.972m。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其中大峡地形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60km/h,乐都过境段结合城市规划,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km/h。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梁和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
本次招标范围:全线范围内路基、桥涵、防护、交叉、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施工
标段 起讫点桩号 里程长度
(km) 主要工程
内容 监理服务期
LPJL1 LJ1 K2+100~K34+500 32.4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防护、交叉、绿化等工程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LPJL2 LJ2 K34+500~K48+704.162 14.24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满足相应监理资质、业绩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次招标的施工监理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LPJL1
LPJL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
1项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4)、凡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程监理投标资格的单位或禁止进入青海省建设市场的监理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无信用等级,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企业在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时可就本项目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并且允许中1个标段;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在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时可就本项目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期间以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期时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已将其企业名称和资质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监理企业目录”中,且公开可查,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信封的评审。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