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度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直购电交易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800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珠海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3 预算金额:3056.3588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提供直购电业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地域 2018年1-12月预估电量(万千瓦时)
珠海 3682.36
注1:以上预估用电为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2018年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各类用电(含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总和,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
注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
注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已取得一般电力用户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合法售电牌照。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6信誉要求:良好。
3.7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团队的负责人,并列明本项目团队中成员名单、相关工作经历和从业经验,至少配备1名项目团队成员(不能为团队负责人)作为专职人员。
3.8投标人需承诺,招标人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当月实际用电量与申报电量产生偏差,产生的惩罚价差费用由投标人与招标人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各承担50%。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承诺函模板),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9投标人须承诺负责为招标人将其所使用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各类用电(含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
4.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 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线下售卖方式】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