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人才基地建设管理中心常年法律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2017-12-1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人才基地建设管理中心为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充分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完工,拟聘请有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担任该项目的常年律师顾问,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的法律事务,为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为两年。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人才基地建设管理中心常年法律服务招标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
2.1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2.2全程提供有关涉外和国内经济政策方面的咨询;
2.3在项目各阶段应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2.3.1项目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事务;
2.3.2项目建设阶段的法律事务;
2.3.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法律事务;
2.4除比选、招标外,协助业主与其他与设计有关的第三方的谈判、审查、修改业主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协议;
2.5协助业主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任何环节、任何时间所能产生的纠纷、非诉讼协调、诉讼或仲裁;
2.6应业主要求提供日常工作所涉及的法律咨询和支持的有关法律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2拟选派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至少1名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4.3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较强的影响力,无不良执业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其余组成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4年以上(含4年)。
4.4近三年内未曾办理过与华能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5为境内合法成立的中资律师事务所,并能够提供律所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
4.6合资律所不得分别以中资、外资律所名义同时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12 月 19 日9:00起至2017年 12 月 25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