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大河公园弃土场土方整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大河公园弃土场土方整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州大道以东,龙翼五街以西,连霍高速以南,龙北四街以北,大河公园弃土场土方整理工程占地总面积为约143万平方米,施工区域堆土方约300万立方米。(具体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方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工 期:18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州大道以东,龙源八街以西,连霍高速以南,龙北四街以北。 二标段:龙源八街以东,龙翼五街以西,连霍高速以南,龙北四街以北。 各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 企业资格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在2015年10月11日前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自2015年09月至2017年10月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自2015年09月至2017年10月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企业业绩要求:须具有2014年10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5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具有2014年10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 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连续三年盈利)。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及证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8.2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自2015年09月至2017年10月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报名时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留原件):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若有)、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3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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