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68219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城投生态治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长春市南溪湿地公园管理用房招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溪湿地公园管理用房招租项目
2.2项目概况: 南溪湿地公园地处长春市南部新城核心区域,其在伊通河上游依托河道建成,南溪湿地公园创造了一个模拟自然生态湿地的人造湿地系统。园内建设310公顷的湿地面积,相当于1.4个南湖公园大小,包括活动区,餐饮区,观赏区,集休闲、娱乐、商务为一体。走进南溪湿地公园,入眼的尽是天然的调色盘,绿草、蓝天、白云,穿梭于栈桥,行走在曲折蜿蜒的栈道,独特的湿地美景扑面而来。公园里有很多生态美景,浪漫、自然、极具文化特色。
本次招租位置为游客服务中心:位于园区入口,金色世界湾北侧,彩织街西侧。为单体建筑,契合原始地形走势,为两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700平方米,功能以展示、休闲、管理服务为主。同时更是一座观景平台,可以俯瞰君子湖、蝶湖等南溪湿地公园景点。
2.3招标范围:1标段:游客服务中心二楼1号商铺,招租面积约为1000㎡;
2标段:游客服务中心二楼3号商铺,招租面积约为1000㎡;
3标段:游客服务中心一楼1号商铺,招租面积约为1300㎡;
4标段:游客服务中心一楼2号商铺,招租面积约为200㎡;
5标段:水石间,招租面积约为305㎡;
6标段:彩丘坊,招租面积约为53㎡;
7标段:格桑栈,招租面积约为137.89㎡。
注:实际面积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不含装修改造期4个月)。
2.5 允许经营范围:仅限于以开办文化主题为主的餐饮业、娱乐业、健身等经营业务范围,不得开办加工生产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经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 至 16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