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智能照明类灯具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2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8886 。
2. 招标范围及分包
2.1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2年) |
订单交货期 |
1 |
LED巷道灯AC220V51W支架安装 |
件 |
71 |
下单后30天到货 |
2 |
防爆平台灯AC220V50W |
件 |
80 |
下单后30天到货 |
3 |
机车灯\DGY18/48LX(A)\AC48V\18W\吸附\ExdI\IP66 |
件 |
200 |
下单后30天到货 |
4 |
LED防爆摄像投光灯AC220V200W固定式 |
件 |
35 |
下单后30天到货 |
注: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主,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2.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
2.3付款方式:详见框架协议。
2.4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2.5交货方式及地点:订单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订单中要求的时间将标的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北京、天津、河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省市区域内的神华集团内各子分公司,若招标人变更地点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有自己的产品注册品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需提供2014 、2015 和 2016 年每年至少1份同类物资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销售合同和对应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合同中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等关键信息),2016年企业灯具销售业绩不少于5000万;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