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就车辆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台消采-T2017CLBX(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车辆保险项目
1
项
200.0000万元
包含:执勤车辆(大车)125辆,行政车辆6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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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入围台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市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的保险公司。
2.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2-07至2017-12-1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8 14:00:00
八.开标时间:2017-12-28 14:00:0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2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1. 采购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
2. 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