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合肥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建设项目救灾应急车采购及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现将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合肥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建设项目救灾应急车采购及服务 2、招标内容:5座应急车,2台(含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格及要求。 3、投标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车辆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合法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应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供货类似业绩。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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