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委托,就船用油东北及华北地区2018-2019年度供油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在邀请具有资质的相关服务商,参加此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船用油客户不仅要求供应商提供优质的润滑油产品,完善的供油网络、准确及时的供油服务及周到的售后服务也是船东选择供应商的必要条件。招标人目前已形成以上海、天津、广州、大连、秦皇岛、青岛、宁波、福建为主要供油港口,覆盖国内沿海、长江各港口的统一供油服务网络,经销商或第三方供油商为招标人客户提供供油服务。供油服务包含负责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或仓库提取油品、供油前准备、在招标人指定的港口或地点进行船用油的供油服务,并将相应油品交付给招标人指定客户或装上指定的客户船舶。 2.2 招标范围 标段 区域 2018-2019年预计产生供应量 覆盖产品库 1 大连 850吨 大连库 2 秦皇岛 2000吨 秦皇岛库 3 曹妃甸/锦州 850吨 4 天津 2500吨 天津库 5 黄骅/京唐 850吨 6 山东 850吨 青岛库 注:“预计产生供应量”为招标暂估量,具体供应量以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要求的服务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 2.3 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公路运输)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供油商要求具备供油能力,具有在当地港口供应船舶油料、物料能力,能够供应外籍外贸航线船舶。能够办理当地海关、边防、海事、码头操作的相关手续,能同当地港务局、海关、边防、港口、码头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确保顺利办理客户船只靠港供油前的所有进港手续。 3.3供油商在2015-2017年具有相关业务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应具有合同双方盖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 2017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分,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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