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新建货运区及生产辅助设施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4】15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货运区用房30485平方米;货运堆场和货运停车场28241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包括人防地下室)、单身宿舍及值班公寓、机场信息管理中心及地服用房、航空食品用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特种车库等生产辅助设施(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旅客停车场、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以及配置机场专用车辆设备,总投资约为11.05949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温州市财政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二期行李传送车进行公开招标。
温州机场新建货运区及生产辅助设施工程行李传送车6台,包括设备及相关配件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8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申请); (2)若为代理商,必须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拟投行李传送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拟投行李传送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已通告的机场设备;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价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李传送车设备国内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