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溴类杀菌剂单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30MW机组净化站系统采用澄清工艺,原水通过机械加速澄清池处理后为#3~#6机组提供冷却塔补水、工业水、消防水及锅炉补给水处理水源。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设置净化站系统,净化站系统由配水井、机械加速澄清池、工业水池、生水消防水池等组成,溴类杀菌剂加入到配水井向#1~#4机械加速澄清池的进水流道中,对净化站系统进行氧化性杀菌,保证冷却塔补水、工业水、消防水及锅炉补给水等系统的安全运行。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海西路293号,距宿淮盐高速淮安西出口约5公里,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标的用于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亚临界燃煤机组(4×330MW)的净化站系统的生产。年预估用量50吨,要求供方在收到溴类杀菌剂供货通知书后5天内按要求数量包装采用25升塑料桶,由供方负责运送至电厂指定区域且按要求接卸到指定位置,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此次采购供货期间为:年度溴类杀菌剂采购,分批送货、分次结算,按实际到厂过磅数量结算付款。
1.2招标范围:
项目 |
数量(公斤) |
溴类杀菌剂 |
50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2.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品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销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具备完成本项目运输的能力。
2.2.3投标人须具有近4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供溴类杀菌剂电厂合同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近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投标品牌质量检验报告。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