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镇镇有干线”上坪土楼群至大地土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6〕107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建道理全长29.354公里,其中,(1)上坪土楼群至联六线(天宫村)公路工程:本路段起于沙建镇宝山村,沿现有X583线进行拓宽改造,至天宫祥力铁厂河对岸接上现有S208线(联六线),路线里程21.067公里,均为改建。新建大桥107.12m/1座、中桥77.04m/1座、小桥22m/1座、涵洞1224.08m/76道;(2)联六线(新圩村)至横九线(流塘桥)段公路工程(本段工程工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本路段起于新圩镇新圩村顺接联六线,终点接现有省道S308线(规划横九线),路线里程6.624公里,均为改建。新建大桥182m/1座、中桥46.04m/1座、小桥27.44m/1座、涵洞589m/25道;(3)大地土楼群景区至横九线(大地客服中心)公路工程:本路段起于仙都镇大地村大地土楼群客服中心处,终于仙都镇大地村接现有县道344线(规划横九线),路线全长1.664公里,均为改建。新建中桥26.04m/1座、涵洞59.50m/6道。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双向双车道,汽车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Ⅱ级,路基宽度为7.5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投资总预算38188万元。
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1个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新圩镇、沙建镇、华丰镇。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24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后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工地试验室,并满足《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根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监理单位也可委托其它取得《等级证书》并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
2.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