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计划编号:YMQ2017-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明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 牡丹江市阳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牡阳扶组办字【2017】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明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工程造价:约991万元
2.6建设规模:磨刀石镇112户、铁岭镇58户、桦林镇35户、五林镇160户,共374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9计划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28 日 共 60 日历天
3.0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 监理 乙 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必须按(黑建建[2012]3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
3.2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受贿证明)。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即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监理组织机构最低配备人员相关证书;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④、监理员(1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证企相符。
4.3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携带授权委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于2017年 12 月 08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周六、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