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资金来源: 其它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PZC2017-3176Ag-6907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环境监测设备一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A包最高限价65万元,B包最高限价115万元。
2.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采购需求如下:
标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A包 |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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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VOC检测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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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快速测定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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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COD测定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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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总磷测定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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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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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 |
1 |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投标单位提供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6月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发布之日后开具,显示无行贿犯罪);
3.3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