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CGN-201712070002 项目名称:金海园区A3新厂房生产线环保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龙湾区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机械、设备类 环保设备 除尘设备 二、详细内容请登陆后查看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内容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金海园区内,项目需要干式除尘环保系统1套,湿式除烟系统1套,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7年12月8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上发布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硬件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完成在线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在线投标,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注意:投标报名无需CA即可完成,但未办理过或持有原天威CA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预留充足的时间完成CA的办理或更新,否则将不能进行在线投标操作! 1、招标范围及交货期:(1)项目名称:金海园区A3新厂房生产线环保系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2)招标内容:生产线排烟、除尘相关设备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含300万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能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银行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能力;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人员资质能力:包括且不限于焊工、电工等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6)2014年-2016年国内外项目排烟、除尘设备累计实际供货业绩达到2个以上(含2个)(非关联交易)并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或技术协议等;(7)投标方在建设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8)投标(排烟、除尘设备)使用效果通过第三方检测,具有相关数据的测试报告;(9)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无效;(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相关资质证书内容及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1)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本公告规定的标书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12月15日,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在此期间购买招标文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此文件仅用于报名阶段,不作为开标、评标及定标的依据: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更新“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按更新后文件提交。b)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c) 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d)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未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l 《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l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l 《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l 其他,如客户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如下: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3)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完成现场原件审核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的业务指南板块或拨打供应商咨询热线()。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购买费应通过如下汇款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接收个人账户汇款),请在汇款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款项用途(标书款)。(5)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须在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6)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标书款发票将通过开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给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填写中的购买信息和发票信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未能及时开具、开票错误、发票不能报销或发票失效等问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7)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8)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确认所持CA的有效性,未办理过CA或持有原天威CA的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CA的办理或更新。办理CA电子钥匙需要约5个工作日(从CA厂家收到投标人提交的邮寄材料到CA厂家快递寄出电子钥匙) ,具体办理指南详见首页-业务指南-“中广核电子钥匙初始办理指南”,或参见本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CA电子钥匙的时间,逾期影响在递交CA电子钥匙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3)(4)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使用CA完成在线投标,在线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的功能将在截标时间后关闭(截标时间以使用的使用第三方CA机构提供的时间戳服务为准)。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交付给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1层招标中心供应商服务大厅8号或9号柜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会场。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上传和加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有效,但纸质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 957 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