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海火炬科技园开闭所所需的高压开关柜(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海火炬科技园开闭所所需的高压开关柜(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YZ-HW170822369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1 高压开关柜 中置柜(智能型开关柜) 20面 2 站用变压器柜 含SC10-50KVA,站用用变低压室 2台 3 高频开关直流屏 65AH,输入AC380,输出DC220V/AC220V 1套 4 监控屏 含通信管理机、测控单元、电源模块、简易型SDH、通信管理模块、ODF箱等 1面 5 通信柜 含96芯光纤配线架、DTU等设备 1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通用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投标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因营改增政策,若以现行政策有冲突,以现行政策为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专用条款: 1、★高压柜应具有程序化控制功能,高压开关柜及程序化控制器应分别提供有效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试验报告,同时原件备查。 2、★设备需能经厦门电力部门准予入网并验收合格,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至投标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4:15 至 2017年12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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