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由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南瑞集团泰事达电气生产配套用房》所需招标代理机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南瑞集团泰事达电气生产配套用房》所需招标代理机构 1 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理“三证合一”之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规模项目(800万以上)的招标代理业绩清单,至少提供1份委托合同;(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起至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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