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机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单点基站运行维护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机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单点基站运行维护招标人为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机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单点基站运行维护
2.1.2 工程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1.3 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标工程计划2018年1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机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单点基站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按照DB41T 1344-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要求:1、运行维护单位应通过ISO 9001质量认证;2、运行维护单位应配套取得包含运维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实验室;3、运行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4、运行维护单位的手工监测设备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强制检定,并在有效期内;5、运行维护单位应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行政区域内设立运行服务机构,并配备相应的运维车辆、备品备件、备机等。请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近五年(2012年01月至今)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的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同类型业务的业绩,并不少于五家电厂,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机组容量、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护能力。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5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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