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 (三期27万)1#110KV升压汇集站新建、2#110KV升压汇集站扩建及中核220KV升压站扩建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00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储能项目(三期27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国能1#110kV升压站(1*100MVA),扩建1座国能2#110kV升压站(扩建2台100MVA主变及母线间隔等附属设施,出线间隔1回),利用周边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扩建2台240MVA主变及母线间隔等附属设施(本期建设2回出线、另建1回备用间隔)、新建75MW/300MWh储能站一座(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由发包人提供,其他均包含在本标段)。
国能1#110kV升压站:
1)主变容量
本期建设1×100MVA主变,本期一次建成。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自冷型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电压比115±8×1.25%/36.5kV,接线组别为YN,d11,主变各侧容量比为100MVA/100MVA。
2)110kV侧接线
110kV侧本期建设单母线接线,1 回 110kV 架空进出线,本期一次建成。
3)35kV侧主接线
35kV侧本期单母线接线,4 回光伏汇集馈线,本期一次建成。
4)系统接地方式:
110kV系统为直接接地系统,110kV主变中性点配置隔离开关、中性点避雷器、放电间隙及电流互感器;35kV系统经小电阻接地,中性点接地电流按200A设计,接地电阻阻值取101Ω,接地变容量选择为400kVA,以满足35kV光伏汇集线路单相接地故障的快速切除。
5)无功补偿装置
在主变35kV侧母线设置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补偿容量为±24MVar。
具备站内和区域协调控制功能,能从感性到容性连续调节,动态调节响应时间不大于 30ms。
6)站用变
在主变35kV侧母线上配置一台站用变压器,站用变容量为250kVA。另外在配置1台 10kV容量为250kVA 站用变压器,电源取自系统10kV线路,施工期作为施工电源,施工结束后作为升压站备用电源,本期一次建成。
国能2#110kV升压站:
1)主变容量
规划3×100MVA主变,已建成1台,本期建设2台。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自冷型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电压比115±8×1.25%/36.5kV,接线组别为YN,d11,主变各侧容量比为100MVA /100MVA。
2)110kV侧接线
110kV侧已建成单母线接线,2回110kV架空进出线已建成。本期扩建2回主变母线进线间隔,110kV进线间隔1回。
3)35kV侧主接线
35kV侧采用单元制单母线接线,共3段母线,已建成1段母线;规划15回出线(11回至光伏集电线路(已建成4回,本期建设7回(集电线路由光伏区建设)),4回至储能电站(已建成1回,本期建设3回储能))。
4)系统接地方式:
110kV系统为直接接地系统,110kV主变中性点配置隔离开关、中性点避雷器、放电间隙及电流互感器;35kV系统经小电阻接地,中性点接地电流按200A设计, 接地电阻阻值取101Ω,接地变容量选择为400kVA,以满足35kV光伏汇集线路单相接地故障的快速切除。
5)无功补偿装置
在每台主变35kV侧母线设置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每组补偿容量为±24MVar。具备站内和区域协调控制功能,能从感性到容性连续调节,动态调节响应时间不大于30ms。
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
主变已建1×240MVA,本期建设2×240MVA,终期3×240MVA。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自冷型有载调压降压型变压器,电压比 242±8×1.25%/115±2×2.5%/36.5kV,接线组别为YN,yn0,d11,主变各侧容量比为 240MVA/240MVA/240MVA。
220kV 侧规划采用双母线接线,4 回出线,现状已建成双母线接线及 1 回出线,预留 3 回出线。本期建设主变进线2回。
110kV 侧规划采用双母线接线,6 回出线,已建成双母线、母联、PT、1回主变进线及1回出线(尼勒克8万项目建设),本期建设2回出线,备用间隔1回。
在每台主变 35kV 侧的两段母线各设置 1 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每组补偿容量为±48MVar。具备站内和区域协调控制功能,能从感性到容性连续调节,动态调节响应时间不大于 30ms。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可研报告所描述的有关升压站区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本招标文件与可研报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招标内容:国能1#110kV升压站(1*100MVA)、国能2#110kV升压站(扩建2台100MVA主变及母线间隔等附属设施,出线间隔1回)、利用周边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扩建2台240MVA主变及母线间隔等附属设施(本期建设2回出线、另建1回备用间隔)、新建75MW/300MWh储能站一座(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由发包人提供,其他均包含在本标段)、国能1#110kV升压站至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送出线路1回(1*240,长度约11km)、2座110kV升压站的智能工程(包含升压站内巡检机器人)及对应光通信工程等的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完成等的建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并无条件配合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
(2)工作内容: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工作范围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接入系统批复和可研报告,优化设计完成本期项目整体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以及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国能1#升压站)、扩建1座110kV升压站(国能2#升压站)、扩建1座220kV升压站(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国能2#升压站配套75MW/300MWh储能电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由发包人另行委托)、1回国能1#110kV升压站至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送出线路及对应光通信工程的分项可研(如需)、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可研编制及评审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建筑工程、围墙、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消防、照明、安防系统、进站道路、污水排放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政府、电网及招标人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包含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部分相关内容)。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上述三座变电站及储能站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设计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要求。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升压汇集站工程及站间线路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及站间线路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综自保护与通信设备、安防监控、设备标示标牌、安全标示、绝缘工器具、办公自动化,电缆、预埋件、防雷接地、通讯、消防设施、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备用电源等,站间线路及通信的电缆或铁塔、导地线、光缆、导线金具、绝缘子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储存、保管、安装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储能设备由发包人采购提供(含安装、调试、验收)。
③施工范围
本标段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办公区、附属用房、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全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预埋件、防火封堵、站内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线路杆塔基础施工、导地线架设、附件安装、光缆架设及附件等,以及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含过程中的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实密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施工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通讯线路及电力线路征地、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④其他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包含 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办理输变电工程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检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过程监测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作为牵头单位,协调其他各标段承包人做好工程总体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图纸、经济效益测算和财务分析汇总等工作。
⑤范围接口: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标段内升压汇集站的新建和扩建、储能站、线路工程及对应光通信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1#110kV升压站、1#110kV升压站至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线路工程、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扩建主变、出线间隔、一次舱、SVG、新增变压器保护、线路保护、自动化、通信等均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2)2#110kV升压站扩建主变、出线间隔、一次舱、SVG、新增变压器保护、线路保护等均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3)新建1座75MW/300MWh储能电站均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储能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除外)。(4)2座110kV升压站的智能工程;(5)光通信工程;(6)集电线路电缆分界点位于升压站的35kV开关柜下电缆端子处。光伏区光缆分界点位于升压站光纤端子处。电缆沟分界点位于升压站外1m处。(以上接口处、端子处的工作内容含接线工作,接口处、端子处接入线路的标示标志牌由光伏场区标段负责)。
⑥发包人在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国电家园小区(新月湾建材市场斜对面)有已建成的集控中心,距离项目区90km。承包人需将光伏电站内的所有信息利用专用光纤(中核伊宁县220kV升压汇集站至温泉水电站光纤已完成建设)通过发包人温泉水电站跳纤到发包人集控中心,建立2.5G华为光传输网,建立远程控制系统。本标段承包人需实现本项目在升压站内的现地控制功能及集控中心的远程控制功能,直至满足使用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0日。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
2.1.4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勘察设计的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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