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道路沥青施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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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5224-04-01-88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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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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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道路沥青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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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道路沥青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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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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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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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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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一共8台机组。按2×600MW+2×1000MW+4×1000MW模式建设,1~4号机组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己分别于2026年1月和2月投入商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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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0724-2620N2315711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道路沥青施工 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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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签订合同之后15天内办理完开工前手续,开工后30天内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最后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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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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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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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6)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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