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由于今年漳村矿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煤质的矸石含量增大,导致我厂的洗煤工艺脱介不畅,耗介量增高,对介质粉的需求量加大。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矸石再选厂介质粉等一批采购
标段(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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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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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介质粉 |
磁性物含量≥95% |
吨 |
4000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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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均为年度预估使用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因政策变更或采购人需求变化所带来本项目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3 交货地点: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我公司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2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矸石再选厂介质粉等一批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制造商投标的,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为准认定为制造商;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介质粉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自身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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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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